只见一个瘦小的身影,如同受惊的兔子,从车前猛地窜出,踉踉跄跄扑倒在路中央。
那是个男孩,看上去不过十岁左右,衣衫褴褛,脸上、胳膊上满是刮擦的血痕和污泥,一双眼睛里满是恐惧与绝望的倔强。
紧接着,两个警察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显然也已筋疲力尽。
其中身材高壮的那个,几步上前,一把揪住男孩的后领,像拎小鸡一样将他从地上提了起来。
男孩徒劳地挣扎,双脚在空中乱蹬。
“小兔崽子,真能跑!看老子不毙了你!”
那高壮警察喘着粗气,脸上横肉抖动,眼中凶光毕露。
他空着的右手竟直接伸向腰间的枪套,“咔嚓”一声,一把乌黑的手枪被掏了出来,枪口顺势就顶向了男孩的太阳穴!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快到让人来不及思考。
手枪的金属在阳光下泛着幽光,与男孩稚嫩而惊恐的面庞形成了残酷的对比。
“住手!”
驴二几乎是本能地推开车门,跳下车去,厉声喝道,一边快步走了过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