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妈妈和宁九舟共同建立的,她妈死前把自己的股份全给了原主这个女儿。

        宁家的公司虽然没有许家经营的那么大,却也价值几十亿,原主每年也能拿不少的分红。

        但现在,她不认宁九舟了,宁家的公司必然会走下坡路,那就不如早点把股价变现,手里拿着大笔的现金不比什么都强?

        宁九舟觉得公司能这么顺利的发展起来,全是他努力的功劳,他却不知,原主天生旺夫旺父旺子,宁九舟的生意也是在妻子生下女儿后才发展起来的。

        现在,就让那一家子自生自灭吧。

        “嫣嫣,你是不是糊涂了?怎么能卖掉手里的股份呢?”

        这话他问的确实没有私心,公司成立有妻子一半的功劳,这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也是他分给妻子的,妻子股份给了女儿他也没想着把股份从女儿手里要出来,谁不知道女儿只要攥着这些股份,将来她就能吃喝不愁?

        “我若不是命大,这次你的好老婆就把我害死了。

        人都死了还要股份有什么用?现在我只想要钱。

        按照公司的市值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价值十六个亿左右,你养我一场就给十五个亿吧,给您七天时间筹钱,不然我就卖给别人,那样我还能多赚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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