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现在准备了四年时间,时机终于到了。

        1972年1月,会德丰董事局宣布将已发行的3217.5万股普通股改为A股,另每两股A股可供一股B股,每股B股面值为A股的十分之一,但与A股拥有相同投票权。

        1972年7月和1974年6月,会德丰又先后两次大量发行B股。

        当时,行内人士就估计,会德丰此举主要目的是使董事局重获控制权。

        B股的发行虽然不是一件很光明磊落的事情,但在保卫控制权上,确实发挥了极大作用。

        这亦成为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收购战风起云涌,但却没有人去打会德丰主意的主要原因。

        然而,“B股堡垒”亦非牢不可破。

        任何外界财团只要取得足够股权,便可建议召开特别股东大会,通过取消B股的特权,控制权就会立即落入持有大量A股的投资者手中。

        历史上,会德丰董事局亦自然明白这一道理,因此,在发现怡和系仍持有大量会德丰A股之后,便采取措施进行自保。

        会德丰的主要做法是,将旗下上市公司联合企业的地位从附属公司转变为联营公司,具体措施就是减低对联合企业的持股量,从原来的50.7%减少至不足50%。

        因为根据香江公司法例,附属公司是不允许持有母公司股票的,除非在成为附属公司之前已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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