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还有什么要求吗?”

        “佳艺电视台的财务已经耗尽,不足以支付这个月的工资,我希望佳艺电视台的股东们能够拿出这个月,甚至下个月的工资来发放,算是对佳艺电视台员工的遣散费。”

        两个月的工资?

        八百多人?

        即使按照人均3000港币来算,一个月也要240万港币,两个月也就要480万港币。

        这是一大笔钱!

        历史上,这大笔钱,林秀峰这些大股东并没有再拿钱作为员工遣散费,以至于引发后来许多问题。

        佳艺电视台六君子,七月攻势失败后,造成的亏损严重。

        在1978年8月21日早上,佳视突然发表声明,宣布因财政陷入困境而停止运作,并在总部大门外贴出告示,表示佳视当日起停播。

        同时有职员向法庭申请将佳视清盘。

        1978年9月7日,高等法院委任破产管理官霍斯为临时清盘官,接管佳视资产。

        同日下午,300多名佳视职艺员到总督府门外请愿,以新闻部编辑兼首席主播何巨骅为首,向总督副官递交请愿信,并臂缠黑纱于总督府门外静坐4个半小时,要求总督府“追究一切有关佳视之责任承担,尽速恢复电视台之播映,及保障电视专业人员之就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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