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和晚餐,则常有一种被士兵们称为“土豆”的金黄色块茎,或煮或烤,口感软糯,带着泥土朴实的甜香,搭配煮烂的猪肉和鸡肉,常常让人赞不绝口。
劳伦斯从未见过这种作物,在他的领地上,贵族餐桌的荣耀属于精白面包、鹿肉和鳟鱼。
猪肉?
这种腥臊的食物怎么能端上餐桌呢?
但奇妙的是,这不起眼的“土豆”竟异常可口,尤其在烤得表皮焦脆、内里绵软时,配上一点点粗盐,竟成了妻儿眼中难得的美味。
偶尔,配给中会掺入一些切成小丁的、装在扁平铁盒里的猪肉。
那肉带着一种明显的、属于猪猡的腥臊气,绝非他昔日城堡厨房里精心处理过的上等火腿可比。
然而,这油脂和蛋白质的滋味,在寒风中、在繁重的体力劳作,有时是帮忙清理营区或修缮设施后,却显得如此真实而珍贵。
能吃,能提供热量,这就够了。
他默默地咀嚼着,将那点腥臊连同过往的精致一同咽下……险些饿死一家人的饥饿,已经让劳伦斯不再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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