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人在受到强烈刺激的时候怎么可能睡过去。
试想,在床上做着做着伴侣睡过去了,这合理吗?那可真是小刀拉屁股,八辈子也见不到一回,男方得多差啊,让女的无聊到睡过去。
因此,陈益对于占林的供词持怀疑态度。
从合理性角度分析,于占林应该立即报警才对。
那他为什么没有立即报警呢?因为害怕,为什么害怕?因为他失手导致了闫丽娜的死亡,而非意外。
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遇到这种情况肯定是马上报警,心中无鬼,当然是尽快让警察前来处理,把事情的严重性降到最低,其他的听天由命。
等俩小时什么意思?
卷宗里有于占林的通话记录,他当时没有给任何人打过电话,不存在搬救兵的行为。
那他干什么了?
害怕、愣神、怀疑人生用了半个多小时,重新布置现场用了半个多小时,做心理建设思考该如何回答警方问话用了半个多小时,加起来两个小时。
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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