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身份五花八门干什么的都有,性别有男有女,年龄涵盖了从十八岁到六十岁各个年龄段,死亡方式更是多种多样,有枪杀、勒颈、刺杀、殴打、割喉、溺亡、毒杀……皆为直接暴力或间接暴力。
除现场的图形符号以及黑色玫瑰外,毫无共同点可言。
死者之间有的认识,有的不认识,也没有规律可寻。
看到这些基本信息,在场所有领导在震惊之余,顿觉一个头四个大,怎么会有这么邪门的案子?凶手想干什么?目的何在?
陈益淡定不少,在观看卷宗的时候一直在提取可用信息,寻找共同点,分析凶手的行为心理。
“抛尸都在城市,但地点比较偏,周围没有监控,这是既想让更多人看到,又不想被监控拍到……”
陈益代入凶手,意识到如果闹市区也缺乏监控缺乏目击者,恐怕凶手敢直接抛尸繁华地带。
挑衅?
表演?
“连环杀人案几乎不存在多种杀人方式,多人作案?多重人格?多重精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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