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还挺让我佩服,我给他注射的是调动人体癫狂因子的试验品,他扛了许久呢。”

        “结果我成功了,他癫了,用事实证明我是天才。”

        “傻尸啊,你这个哥哥真的是很优秀啊。”

        “但是吧,周稠他癫是真的,就是颠着颠着就变成爱好了,真是稀奇。”

        这是他最不解的地方,明明他成功了啊。

        总不能是因为药物把他的舞蹈细胞给激活了吧?

        实在想不通,就把这点瑕疵归为周稠是被职业耽误了的舞歌选手。

        他自顾自地述说着属于他的回忆。

        刚来到这个世界时他确实是手无寸铁的白大褂,原本他还埋怨老天送到这么落后的年代,断了他的科研路。

        直到机缘巧合发现周诗的智商居然完全比拟后世的天才,届时他明白了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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