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黑的夜色,罗学雷瞧不清二哥的脸色,大胆开口。

        “只要一百六,芋头家就买了一辆,他天天骑着赶集,可威风了。”

        芋头大名叫做曹正文,他爹是四里八乡出名的脑袋精,在政策还没确定,怎么走还在热烈讨论的时候,他爹就壮着胆子把家里种的大葱等蔬菜运到城里偷卖。

        顺便再带些针头线脑、铁皮玩具等小玩意回到乡下兜售,来回之间攒下不少家底,等今年彻底放开之后,他爹更是不藏着掖着,直接给家里添了一辆二八大杠,骑着自行车大大方方跑生意。

        “可真敢想,一百六再加上票,你知道要卖多少黄鳝吗?”

        “也就几百斤吧。”

        罗学云翻了翻白眼:“那你就好好逮吧,什么时候赚够一百六,票我替你出了。”

        “二哥别啊。”罗学雷急道,“我不要自行车了,你给我买件衣服总行吧,要的确良的。”

        “你小子是读鲁迅的吧,这么会折中。”

        “啊?”

        实话讲,的确良的衣物穿着并不舒适,淋雨沾身,流汗也像贴在身体上似的,可没办法,在年轻人中流行,小伙子可不是见别人有,自己也想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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