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又有谁能想得到,说出这句话的大老王会在几年之后把整个万达影业包括院线全部给卖了,带头收购的居然还是前两天在陈凌面前自荐制片人的陈祉西,只能说娱乐圈不光艺人更新换代快,资本也是一样。
事情早就协商好了剩下的无非就是签订合同走个流程罢了,几个人在会议室里面把合同一签,代表着事情完全确定下来了。
这次拍摄电影陈凌可不是像上一部那样零片酬出演了,是给自己开了导演和演员片酬的。
导演片酬200万,演员片酬200万总共400万,加上刘艺菲和徐光头,三个主演的片酬总计800万,而剩下的一些小配角片酬也不会高到哪里去,
总的算下来,演员片酬跟总投资的占比也就三分之一多点,不高,大部分资金还是能放到电影上的,不像几年后一个主演的片酬都能占到总投资的一大半,那样能拍得出好电影才怪了。
以陈凌刚取得三亿票房的成绩比起来,完全是市场价没有多开,当然也没少开,对此没人有异议陈凌值这个价。
合同签订完毕剩下的电影拍摄就都交给陈凌了,按照合同各方无权插手,只需要按时打款就行了。
直到电影拍摄完成,开始宣传上映的时候大家按合同约定该出工出工,该出力出力。
看到合同签订完成王常田开口道“陈导,剩下的角色试镜什么时候开始?光线有几个艺人能给个试镜的机会不?”
光线旗下也是有经纪人业务的,《心花路放》的剧本王常田也看了,几个配角的戏份也很出彩,能参演的话对旗下的艺人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试镜的话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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