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厂以后分为一厂和二厂,一厂生产普通药品,二厂生产高端药品,还是公私合营,但军区只占两成股权,不参与任何经营和管理。
而且这两成股权只针对一厂,二厂完全归吴桂花所有。
军区依旧享受优先采购权,采购价格也享受优惠,这一条同样只针对一厂的药品,二厂药品视情况而定。
一厂和二厂的工人还是以接受伤残或者退伍军人为主。
基于拥军的前提,二厂每年利润拿出百分之五,用于支援军区建设和改善官兵生活。
合同从头到尾一共规定了十几条,详细划分了责任和收益。
黄政委看了一遍,也觉得没啥不能接受。
药厂依旧挂靠在军区,军区依旧不用付出任何成本,反倒享受了一堆优惠,还能安置伤残兄弟,还能白拿二厂的利润。
当然,也杜绝了某些人想要插手药厂,轻松摘桃子的可能性。
吴桂花给军区留足了颜面和利润,也保护了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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