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薇一抽嘴角,她答应过吗?
好像确实是答应过,看来今天得花点时间在这里了,那可是984个字啊!
“对了对了,”一旁的朱老也跟着道,“上次你也说要给我写《兰亭集序》,你可别忘了哦!”
又加324个字。
“而且小沈啊,你也不能厚此薄彼。”朱老继续道,“洛神赋那么长,兰亭集序那么短,所以你还得多帮我写一篇,就《高唐赋》你看怎么样?”
沈薇:……您老家真是比我还会做生意,只是高唐赋全篇都1079字了!
好在周老没有继续觉得她厚此薄彼,不然两人交替加价,她可能得在这儿住上十天八天了。
很快琳丫头把墨磨好了。
既然有这么多的字数,沈薇肯定是写小字了。
她选了一支南紫毫笔,这种笔是用野兔项背上的硬毛制成,因呈黑紫色而得名。而南方和北方的野兔还不一样,北方野兔的毛偏软,南方的偏硬,写出来的字在笔锋上也有所差别。
沾上浓浓的墨水,沈薇便开始落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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