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意见,可以称之为律法初稿。

        他们把这个律法初稿,提交给皇帝以及各部高官。

        最后,皇帝以及各三权之下的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派人到地方进行微服私访,确认是不是有这么一回事,事实究竟如何,回来之后进行最后的商讨。

        商讨意见统一,由皇帝下发圣旨,确立最终律法条文,写入大唐律法之中,开始执行。

        如果商讨意见不统一,皇帝拥有最终确定权和否定权以及选择权。

        同时,代表也可以提出需要修改的现有律法,毕竟律法也需要适应时代的变化。

        前半程提出问题,准备立法。

        后半程提出需要修改的律法,然后全体投票决定。

        这个投票是匿名的,只要超过百分之八十的人同意,即刻修改生效。

        这就是朕所谓的立法权!”

        百官闻言,终于明白了这立法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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