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十日前杨顺带兵进了保安州,立即将沈炼及其二子沈衮、三子沈褒缉拿,带回了宣府看管。
长子沈襄隔了两天才回保安州。林十三授意张云将其藏匿。并嘱咐张云,让沈襄今后隐姓埋名,躲过充军之苦。
按照大明律,里通卖国曰“谋叛”。谋叛是不赦十恶之一。谋叛之人凌迟或腰斩弃市。谋叛之人的成年儿子与父同罪。
若子年幼,则判子充军。
林十三答应沈炼,尽力保全他的三个儿子,给沈家留个香火。沈衮、沈褒落在了杨顺手中,是逃不过充军的。
林十三打算动用边关镇守太监们的势力,将充军后的沈衮、沈褒保护起来。
他好歹是内相的外甥,这点面子镇监们还是要卖他的。
至于沈襄,他在保安州一定会平安。毕竟那里是张云的地盘。
翌日午时,宣大总督衙门大堂开审沈炼。
主审官是杨顺。林十三和东厂督公陈洪旁听。
杨顺一拍惊堂木:“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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