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是一本个人风格明显的书,我写书只为三个人写,一个我自己,一个是读者,一个便是读者兜里的钱。
有人说我的文风是炫技,是在显摆自己并不算得高明的笔锋。
我只能说从我初中写文开始,我就一直是这种风格,包括上本《斩鬼》,从15年第一次双手敲击键盘,写下人生中的第一本开始。
就像土豆敲下了斗之气三段,我敲下了阿宾的高中成绩并不……
好吧,我忘记了我写出的第一行字,但没办法,人的记忆就像菌丝,总喜欢吞噬回忆的光线。
而且我并不觉得我有什么技巧和文笔可炫,只是不停麻木的写,下班后两本书写到凌晨,中间偶尔再穿插一些短篇自己意淫着过瘾。
为了保证我的码字速度,我就一直用着这种最让我舒服自在,像是一边看着河北彩花导管一边读着莎士比亚祷告的风格。
但如果你不喜欢,我只能说……我可以改,因为我就是想圈钱,我不仅想圈你们兜里的钱,我还觊觎你们所有的包括情人亲人朋友的财产。
有人说剧情不够爽,改。
有人说节奏过快,改。
有人说不喜欢文风,改,我从第二次进入普罗尔开始就一直在将文风变得更网文式的幽默和爽,避免读者读起来诘屈聱牙觉得我在炫技和故作高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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