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染霜言罢,众臣皆服。相国王大人道:“太皇太后娘娘高见,既安民心,又顾财力,兼顾教化与实务,臣无异议。”
苏廉亦道:“娘娘所言‘试点推行、三途筹资’,甚为稳妥,臣愿全力推行。”
新帝慕容宸大喜:“既得祖母与诸卿支持,新政续编即日起试点推行。着户部、礼部、御史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上报试点情况,以便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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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曜三年夏,均田法在江南试点推行。起初,进展顺利,无地农民分到土地,欢欣鼓舞。然江南豪族中,有少数人不愿配合,暗中阻挠,甚至煽动农民闹事。
苏州豪族沈万三,富可敌国,兼并土地数千顷。均田法推行后,他被要求献出部分土地,心中不满,乃暗中指使家仆散布流言,谓“均田法乃苛政,夺民之产”,并煽动部分佃户拒绝接受分田。
苏州知府上报朝廷,请求处置。新帝召四辅会议,大司马王大人道:“沈万三敢公然对抗新政,若不从严处置,恐其他豪族效仿,均田法将难以推行。臣请皇上派禁军前往苏州,捉拿沈万三,籍没其家产。”
相国王大人道:“沈万三虽有过错,但江南豪族多与之为伍,若贸然捉拿,恐引发豪族联合反弹,影响江南稳定。不若先遣使者前往苏州,晓谕沈万三,令其限期献出土地,若仍抗拒,再行处置。”
风染霜闻讯,遣人传语新帝:“沈万三之事,宜‘恩威并施’。恩者,许其保留大部分家产,授予荣誉官职,若能主动配合,可减免其部分赋税;威者,若逾期不配合,将依法处置,籍没其土地,甚至治罪。同时,要安抚佃户,晓以均田之利,令其明白沈万三之意乃私利,非为他们着想。”
新帝从之,遣翰林学士柳明远前往苏州。柳明远先会晤沈万三,晓以朝廷德意与律法威严:“沈大人,均田法乃安邦惠民之举,非为夺你家产。今朝廷许你保留八成家产,授予‘荣禄大夫’之职,若能主动献出两千顷土地,朝廷将减免你三年赋税。若逾期不配合,朝廷将依法处置,届时,你不仅土地难保,身家亦可能受牵连。”
沈万三沉吟良久,心中仍有不甘。柳明远又道:“沈大人,你富可敌国,然财富如流水,唯有德者能守之。今你若配合新政,既能保全自身,又能惠及百姓,后世将称你为‘义士’;若执意抗拒,恐落得‘贪富忘义’之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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