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麦很满意地看着来财老老实实啃鸡腿,这就是中庸的魅力,来财不喜欢人亲近,那么吃饭和被她亲秃噜,来财必然会选择乖乖吃饭。

        她转身,又看到一只穿着考究西装的熊猫先生,头已经是黑白花色的拟态形状了。

        她两眼放光,就要扑过去,国宝啊国宝!!好想摸!捏捏耳朵!

        云渊揣好脚脚,飞了个眼刀过去,潘达立刻示意恢复人形,他心中感动,上将大人时刻惦记着自己的安危,不让自己遭遇女流氓的魔爪。

        他不好意思摸头说道:“这位小姐,我赶路一天了,实在太饿了,能坐下来一起吃吗?我能付钱的!”

        清麦有些遗憾地退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大方地盛了一碗米饭,“没问题,自便就是,那边还有鸡汤,比较清淡。”

        她喜欢大家伙围着桌子一起吃饭,热和新鲜。

        云渊咽下了最后一口鸡肉,为了避免清麦掰开他的嘴喂汤,他卷着舌头自己啪嗒啪嗒喝掉了。

        出乎意外的,好喝。

        他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食材——贵族和军部在盛大的宴会上,也会摆盘一下“仿古菜”,可无论是材料还是口感都与清麦的菜差远了。

        鸡汤很清爽,鸡肉细嫩,原汁原味的鲜,还有滋补的中药,他闭着眼睛,慢慢酝酿,在围剿中受损的精神力竟然能够开启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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