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再次回到别院,县主先去看了贺畅之的居处,杜县令说,贺畅之应该是在卧床上被杀死的,然后尸体被拖到了房子后面的草丛里。
贺畅之住的这处别院说大不大,但说小也不小。分了好几个院落,大部分地方由贺畅之及其仆婢居住,有一处稍远的单独围起来的院落由贺畅之的两个朋友居住。
它前前后后占地几十亩,有竹林、花树、荷池、芦苇等,又有不少亭台轩榭,别院后方又和沮河相邻,除此,院落只是用了竹制篱笆围起来,要是有强人要闯进别院,也是容易的,只是这里的院落和茂盛高大的树木竹林交杂,不熟悉这别院情况的人,进来就会迷路,很难找到贺畅之的寝房,由此可见,杀人者至少是对这院落和贺畅之居住情况熟悉的人。
在贺畅之住在这里之前,杜县令只是用这里来招待风雅客人,不时在此地举办文会而已,他自己及家人,很少在这里居住。
贺畅之的寝房所在,乃是木竹修建的房屋,掩映在高大的树木和几丛竹林之间,和整个别院的风格一脉相承。
一张大眠床摆在房屋靠中间位置,挂着罗帐,房屋的后方有一间更衣房,另一边则是书房。
因为这是一处用途为办文会的别院,又都是竹木制建筑,这里的各色房屋都不能与正统房屋结构相提并论。
这个竹木制房屋,夏日住起来倒是凉快的,冬日透风就会很冷,不过,如今正是炎炎夏日,所以此处倒是一处很好的清幽所在。
因是夏日,大床上只铺了簟席,还有竹枕,以及一床葛布被子,这葛布是从吴地来的细葛布,以细腻凉爽著称,只有豪门贵族可用。
在簟席和葛布上,都有血迹,但血迹不多,呈现出擦蹭形状,眠床周围则未见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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