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家-。
官(御)-。
官施行行政中立宪政案-冻结弹劾总统一案。
先前设置:立法院、司法院共同筹办联合投票会(第一次)。
中间设置:总统于总统府施行公听会,现场允许投票权之民众筹备投票会(第二次)。
尾端设置:全台湾皇枢施行弹劾总统一案之投票会(第三次)。
前面2次+-个加10分(过票为主),尾端投票过票为55分,前两次弹劾成功各通过或没过一次,还有机会在尾端翻案,前两次皆两次通过。
尾端也未必能通过弹劾案。
中华国师颁布(协同法)。
政家-。
弹劾总统一案之承认负责人:王金平前立法院长,国民党统筹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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