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片方给出的介绍是灼烈揪心的追凶之途上,父女之情、同性之谊,交揉罪与义,情与法,在故事结尾却发生了变化而电影本身的故事,却比它更为复杂。

        《烈日灼心》的悲剧性主题表现地十分有意思,由邓超和郭涛饰演的所谓躲藏的杀人强奸犯,实际上却以反向的形式,代表着人性中善的至高点、道德的最高标准,一向做着善良的送死的行为,甚至到最后,曹保屏以一种十分极端的方式把他们推向死亡,以善良的悲天悯人为由。

        而在这个过程中,也让它丧失了之前一向存在的可信度和普世性,使得整部电影就像是偶然与偶然的碰撞,必须程度上造成了虚假。

        从一开始,所有人就无路可逃,那么真实也是如此。

        另一边,与这种道德所向抵触的,却是法律。

        段亦鸿饰演的警察对陈案的穷追不舍,直到最终酿成杯具,如同电影中一句点题的台词法律,是介于神性和动物性的合体。

        它十分可爱,它明白你好,又限制你没法恶到没边儿,哪个人心里没有那么点脏事儿。

        双方的这种法外之徒般的内核被曹保屏所最大程度放大的,不是冲突和对立,而是其中的打破、融合、和解和温情。

        这样的立足点十分牢固,也足以令人感怀和深思。

        十分可惜的是,《烈日灼心》有一个猪尾巴,这也是在魔都电影节的首映礼上,大家猛烈鼓掌的时候有人质疑的原因。

        甚至说的苛刻一点,这部电影如果把最后10分钟掐掉,改成从注射死刑后进入到原着《太阳黑子》的结局,死刑时就像往太阳漂浮的拍法,很可能会真的成为一部少有的当代华语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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