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记起三年前读过的某本书的某个词,究竟在哪一页、哪一行。

        萝丝大为惊叹。

        接着。

        他又问罗兰,问他有什么擅长的。

        罗兰说他擅长心碎。

        “你擅长油腔滑调,坏东西。”萝丝白了他一眼,不想让金斯莱看低罗兰,替他答道:“我的朋友听力非常灵敏——您也看见了,他的眼睛有些小不适,所以,耳朵灵极了。”

        没想这话倒让金斯莱更加…可以用狂热吗?

        他详细地问了罗兰听觉方面的问题,然后又说,他曾想过一个问题,倘若每个人的体重不同,鞋的材质不同,甚至性别不同导致的走路方式不同,那么,发出的声音也该不同,对不对?

        萝丝完全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对?”

        “那么,和声音一样——脚印,是不是也可以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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