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办案是需要证据的。
就目前的情况,即使是嫌疑人招供,证据层面上都显得过于单薄了。
江远确定了死者的身份,并第一时间将怀疑的矛头指向了死者的丈夫——妻子失踪却数年不报案,明明是受钝器击打而抛入河中的妻子,在其口中却变成了抛夫弃子的女人,这些矛盾点,让他像是顶着灯泡一样明显。
可所有这些证据都是间接证据。
犯罪现场是不确定的——江远已经前往范家村去寻找了,但农村的房子和城市内的住宅是不太一样的,城市里摄像头林立,活动场所多在室内,杀妻杀夫案往往集中在建筑物里,若是没有重新装修的话,应用鲁米诺之类的试剂,能够相对容易的在室内找到血迹等证据。
农村的生活方式不同,大家往往喜欢在室外活动,杀人在院子或野外的情况也很多,在室内喷一遍鲁米诺,找不到血迹的话,其他地方的血迹基本也就没希望找到了。
除此以外,时隔八年,凶器也大概率找不到了。
杀人动机可以有很多,但也没有深刻到一定要杀人的矛盾,反而有不杀人的理由。
因此,孟成标询问的目的,是试图找到一名目击证人或同案犯,最起码,是找到一名知情人——范家村里多的是同宗同族的亲戚,又都住在一起,以孟成标的经验来说,嫌疑人杀人后,很可能会找人商量,甚至找人帮忙,过后,也有可能会不小心说漏嘴之类的。
这里面最容易发生的应该是说漏嘴,类似的情形太多了,“守口如瓶”这种事,其实是很困难的,尤其是有巨大的心理压力的情况下。
孟成标在询问室里问着话,江远带着人,在范家村里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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