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赔偿了50万元。”高律师说,“这笔钱基于精神损害赔偿和名誉损失,符合《民法典》第118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金额在合理范围内。他通过银行转账,已经到了事务所的指定账户。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你和苏小姐协商如何处理。”
50万,一记闷棍砸得脑袋嗡嗡作响。这钱换不回颖颖,换不回我们失去的任何东西。我低声问:“还有什么?”
高律师继续说:“对方本来只承诺一个月内离开本市,钟涛先生做了些工作,他同意两周内离开,永远不再回来。他的社交账号已被注销,圈子里的联系也切断了。我们会持续监控,确保他遵守协议。”
我冷笑一声,钟涛的“工作”果然在悄然涌动。我压住情绪,问:“赔偿金怎么处理,你说吧。”
高律师语气缓和了些:“林先生,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建议你和苏小姐协商分配。至于离婚协议……”他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措辞,“苏小姐委托我们事务所代理与你离婚事宜,我想听听你的意见。现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案,你有什么想法?房子是你们共同贷款购买,首付由苏小姐父母出资。你是倾向于把你的现金份额支付给苏小姐,还是卖掉房子平分现金?”
我失去了颖颖,还要失去我们共同的小窝,那里全是我们婚姻的回忆。
离婚协议?
颖颖竟然连离婚都委托了高律师!
我咬紧牙,声音发颤:“她离婚也是你代理?高律师,你们是不是合伙把颖颖从我身边骗走?”
高律师沉默片刻,语气如寒冰,冷硬而无情:“林先生,说话要讲证据。我们是根据苏小姐的意愿办事。她亲自到事务所,签署了授权书,整个过程有监控存档,不存在任何胁迫或欺诈。如果你有异议,建议咨询你的律师,或者报警核查。苏小姐进出事务所的记录、签署文件的过程,都可以调取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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